吉林省卫生厅卫生监督所加强卫生监督信息报告工作
2011年1月1日起,吉林省各级卫生监督机构正式使用卫生监督信息报告系统开展卫生监督信息个案报告,将日常工作中产生的个案信息,按照《卫生监督信息报告管理规定》(卫监督发[2007]240号)和《卫生监督信息报告工作手册》的要求进行填报。自实行个案网络报告以来,吉林省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加强组织领导,积极开展信息报告工作,但是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部门、人员等基础信息的录入工作仍需加强;二是少数卫生监督机构被监督单位信息录入不全或根本未进行录入,影响了信息报告工作的开展。
鉴于目前信息报告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吉林省卫生厅卫生监督所提出明确要求:一是各级卫生监督机构要高度重视信息报告工作,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如有人员变动要及时调整补充,确保信息报告工作质量。二是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务必于2011年5月31日前完成被监督单位信息和部门、人员相关信息录入工作,确保日常监督、监测及处罚信息的正常录入。三是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应在日常监督、监测及处罚工作的同时加大相关信息的报告工作,严格按规定时限上报。
吉林省卫生厅卫生监督所将从6月份开始对全省各级卫生监督机构信息报告工作进行统计汇总和督查,督查结果在全省进行通报。
(吉林省卫生厅卫生监督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