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完成市属医疗机构
2011年传染病防治监督重点检查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传染病监督执法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年卫生监督重点检查计划的通知》(卫办监督发〔2011〕38号)和《2011年重庆市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监督重点监督检查实施方案》要求,重庆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及时制定检查方案,并于2011年4月20—5月6日开展了市属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重点监督检查工作。
此次重点检查共出动卫生监督人员92人次,对23家市属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废物处置、消毒隔离制度以及疫情控制措施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执法检查。
检查结果显示,全市市属医疗机构均有完善的消毒隔离制度和传染病疫情控制措施,并严格按照制度执行。医疗废物处置方面,大部分均能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严格执行,但也有个别医院由于面积扩大,床位数增加,医疗废物增多,暂存间没有随之扩大,不能满足医疗废物存储需要,医疗废物暂存间 “五防”措施不到位等问题。
针对此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监督员及时提出了整改意见,要求医疗机构要把各项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落实到位,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就医安全。
(重庆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