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卫生监督所要求直管餐饮单位每月报告一次食品添加剂采购及...

2020-11-18 14:48发布

本文转载自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健康监督中心

  辽宁省卫生监督所要求直管餐饮单位每月报告一次食品添加剂采购及使用情况

  为认真贯彻落实李克强副总理在全国打击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 切实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管的通知》文件要求,辽宁省卫生监督所向省直管餐饮服务单位及学校食堂下发了《关于认真落实全国严厉打击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工作会议精神的通知》,对添加剂整治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一要认真组织学习李克强副总理的讲话和国务院办公厅的文件,认清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产生危害的严重性,清楚企业及其相关责任人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二要开展相关人员食品添加剂采购、使用、保管知识及相关规范性文件要求的培训工作,并建立好培训档案。三要完善食品安全管理组织制度、落实管理责任,做到食品安全管理环环相扣、紧密相连,无缝隙、无漏洞。四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及时发现并纠正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五要从五月份起各单位每月报告一次食品添加剂采购及使用情况。

  目前,各单位正按照省卫生监督所的要求分步开展工作。省所也将按照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部署严查省管餐饮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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