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履责提高监督执法能力——江西省卫生厅下文部署2011年卫...

2020-11-18 14:48发布

本文转载自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健康监督中心

  近日,江西省卫生厅下发2011年全省卫生系统食品安全综合协调与卫生法制监督工作要点。该要点围绕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心任务,以加快卫生监督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综合协调体制和机制,推进依法行政、全面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提高卫生监督执法能力和水平为重点,对全省全年卫生监督工作进行了部署。

  一是推进卫生法制建设,着力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要从加强卫生立法和行政复议工作,建立健全省、市两级卫生行政复议工作机构,构建行政复议与行政调解互动机制,依法化解行政争议;要实行行政许可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完善许可操作规程,开设重大产业项目行政审批绿色通道,规范审批行为,改善服务态度,提高审批服务效率。要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开展全省卫生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及卫生监督执法考核评议和监督稽查;要加强法制培训教育,推行并完善卫生行政部门办公会议前学法和专题法律知识讲座制度和“六五”普法规划,增强法律素养,推进依法行政。

  二是加强综合协调工作,着力提高食品安全水平。要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制,推进农村乡镇政府和城镇街道办事处建立食品安全工作站,制(修)定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议事等六项制度;要继续深化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协调开展从农田到餐桌各个环节整顿,大力开展创建食品安全先进县活动。要组建省级稽查队伍,开展跨系统、跨地区食品安全综合稽查。要加强食品安全事件应急体系建设,开展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演练。要加强食品安全宣传和信息管理,做好食品安全舆情、突发食品安全事件信息的监测与报送,加强省各部门间信息沟通,做好年度食品安全状况报告工作。要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及标准管理,建立健全我省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网络,及时发布我省监测预警信息,完善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办法和工作流程,开展业务培训。

  三是加强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着力提高监督执法能力。要继续推进卫生监督体系建设,重点加强以县级卫生监督机构为主的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卫生监督网格化管理制度,加强省级卫生监督信息平台建设,开展监管职能梳理工作,积极争取落实卫生监督相关保障政策。要积极实施县级卫生监督机构房屋建设项目,落实业务用房建设用地和配套资金,确保项目顺利进行及工程进度和质量良好。要加强卫生监督队伍建设和管理,加强省、设区市级卫生监督机构学科业务带头人和县级卫生监督机构复合型人才培养,开展卫生监督岗位练兵活动。要深入开展全省卫生监督系统创先争优活动,在全省开展“十佳卫生监督模范单位”和“百名模范卫生监督员”评选活动;深入开展“牵手百家企业行动”。

  四是突出重点,着力做好各项卫生监督工作。要出台《江西省职业病防治规划》,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要以医疗机构放射性危害控制为重点,做好放射卫生监督工作。要加强传染病防控与学校卫生监督,以医疗废物处置、消毒隔离和疫情控制措施为重点开展督查,推动各地传染病防控监督工作开展;以农村为重点地区,以学校传染病防控和饮用水卫生为重点内容,加强学校卫生监督。要严厉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行为,通过与公安部门的衔接配合,建立省、市、县三级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联席会议制度,加大对无证行医和非法采供血违法案件查处力度。要加强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管,在全省建立饮用水卫生监测网络,重点加大城镇集中式供水、二次供水和学校供水卫生监督管理。要加强公共场所和消毒产品、涉水产品监督管理以及环境与健康管理。继续推进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进一步加强消毒产品、涉水产品卫生监督管理,探索环境污染健康危害评价与环境污染综合防治预警和干预机制,组织开展我省已开发温泉旅游点的水质检测与卫生学评价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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