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部署开展打击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工作

2020-11-18 14:48发布

本文转载自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健康监督中心

  4月21日,国务院召开全国严厉打击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辽宁省卫生监督所有关领导在辽宁分会场参加了会议。

    会议结束后,辽宁省卫生监督所立即向相关科室负责人传达了会议精神,并根据会议部署和要求,根据省所职责,并结合承担的省食安委多项具体任务及省食药局布置的餐饮监管工作,提出了六项具体落实措施。一是要求全体食品安全监督人员,立即学习、领会会议精神,深刻认识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意义;二是落实餐饮监督工作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制,将直接监管的单位的监管职责再次落实到每个监督员;三是根据会议要求,结合全省具体情况,向直接监管的餐饮单位、学校食堂下发文件,提出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工作的具体要求;四是开展现场监督检查,对直接监管的餐饮单位、学校食堂增加监督频次,“五?一”前至少全面检查一次,重点查处食品非法添加行为:严禁在食品生产中使用食品添加剂以外的任何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严格执行食品添加剂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不得购入标识不规范、来源不明的食品添加剂,严肃查处超范围、超限量等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对不按规定落实记录、查验制度,记录不真实、不完整、不准确,或未索证索票、票证保留不完备的,责令限期整改;对因未严格履行进货查验而使用含非法添加物食品的,责令停产、停业。五是召开直管单位主要负责人会议,进一步宣贯执行打击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工作的具体要求,明确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开展自查自纠活动。六是研究制定全省餐饮服务业打击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工作的长效机制,完善相关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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