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召开2011年卫生监督工作交流会
2011年4月7-8日,2011年浙江省卫生监督工作交流会在萧山召开。会议总结回顾交流了2010全省卫生监督工作取得的成绩,同时对2011年卫生监督工作任务进行了部署。浙江省卫生厅叶真副厅长、浙江省卫生厅卫生监督局骆侃佼局长出席会议并讲话。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人力社保厅和铁路、民航、省军区、武警等有关部门的领导;各市、县(市、区)卫生局分管局长;省疾控中心负责人;各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处处长;各市、县(市、区)卫生监督所所长;省卫生厅各处室负责人参加会议。
立足民本 开拓创新 四大工作成效明显
为适应新形势下的卫生监督管理模式,提高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的效能,我省以基本的民生问题为出发点,先后开展了“职业卫生台帐管理”、“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餐饮业五常法管理”等27项卫生监督试点工作。在食品、游泳场所、洗浴场所、美容美发场所等重点行业和场所全面推行卫生监督信息公示制度,对各类医疗机构实行分类监管模式。转变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模式,逐步形成了卫生行政部门总抓、疾控部门业务指导、监督机构负责督查、医疗机构抓好落实的“一体三位”传染病防治工作模式
一是深入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巩固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和打击非法采供血专项整治成果。二是强化公立医疗机构监管,率先在全国实行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制度,形成管理、监督一体化和良性互动的工作格局。三是依法加强职业卫生与放射卫生监管。开展以制鞋、化工、印刷、五金电镀等20个行业18350家企业为治理对象的粉尘与高毒物品危害治理专项行动并取得显著成效。四是公共场所、学校卫生、生活饮用水和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执法力度不断加大。
加快“转型升级” 突出五项重点工作
2011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是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目标的关键年。今年卫生监督工作的思路是:紧紧围绕“卫生强省、全民健康”的战略目标,按照厅党组“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总体要求,加快卫生监督“转型升级”,进一步加强卫生监督能力和队伍建设,强化依法行政意识和责任意识,以职业病防治、医疗服务市场、公共场所卫生、传染病防治工作为重点,开展卫生监督各项工作。
一是围绕“医改”这一中心任务,加大公立医疗机构监督管理力度,试行《公立医疗机构法律义务书》制度,积极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医疗机构“依法执业保健康”活动,促使公立医疗机构全面履行卫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公共卫生义务,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二是完善机制建设,提高职业病防治能力。各地要认真贯彻《浙江省职业病防治规划(2009-2015年)》和卫生部《关于切实履行职责 进一步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通知》精神,扎实推进职业病防治工作。要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职业病防治工作情况,按照当地政府确定的职责分工,认真履行卫生部门职责,认真做好以石英砂加工企业、木质家具制造企业为重点的职业病危害治理专项行动。三是认真做好卫生部新修订的《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宣贯工作,进一步加大公共场所的卫生执法力度。四是加强我省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的监督管理,规范餐饮具集中消毒的生产加工行为。五是加强学校卫生监督,督促学校落实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确保学校卫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