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卫生监督局全面推行说理式卫生行政处罚工作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强化服务意识,减少不必要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缓解行政执法带来的矛盾,达到规范执法、理性执法、和谐执法的目的,在借鉴外地先进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马鞍山市卫生监督局将从2011年4月份起全面推行说理式卫生行政处罚工作。
自2010年准备开展说理式卫生行政处罚工作以来,该市卫生监督局主要领导亲自抓,充分调研、周密部署和精心准备,一是分析研究,借鉴外地经验。组织相关法制人员结合我局案例对比研究、分析外地说理式卫生行政处罚典型案例,梳理案例特点;二是交流学习,提高思想认识。组织全局法制相关人员赴江苏扬州、常熟两地现场学习说理式卫生行政处罚工作;三是制定方案,确保取得实效。本着先行试点、稳步推进的原则,反复酝酿、修改,几易其稿,制定出台了“马鞍山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局说理式卫生行政处罚实施方案”,并将此项工作列入年度考核目标中;四是开展培训,提升运用能力。3月28日,举办全局所有执法人员参加的说理式行政处罚的专题培训班,阐明说理式卫生行政处罚的意义,重点强调证据收集的规范要求,《案件调查终结报告》、《行政处罚决定书》等说理式文书的格式内容要求,以及约谈制、回访制的实施程序等,通过学习培训,奠定推行说理式处罚的基础。
市卫生监督局推行的说理式卫生行政处罚,贯穿于卫生行政处罚的各个环节,将违法事实、证据、情节、依据等说透法理、说明事理、说通情理,并新增了重大案件约谈、回访两项内容,充分体现了“四个说清”:说清违法事实认定,说清法律法规适用,说清自由裁量依据,说清争议内容。通过开展此项工作,进一步提高卫生行政执法水平与能力,更好地体现“依法行政、阳光执法、以人为本”的执法理念。
(马鞍山市卫生监督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