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开展2011年3.15保障健康权益卫生监督执法周行动

2020-11-18 14:48发布

本文转载自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健康监督中心

    2010年底,广西南宁市卫生监督所分出27名编制及其卫生监督员到南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作,这消息给广西的卫生监督机构带来很大的震动,令部分卫生监督员感到迷茫和傍徨。在这紧急的关头,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监督所长杨文敏带领的领导班子深谋远虑,统揽全局,以3.15国际消费日为契机,组织全区开展以保障群众健康权益为出发点的卫生监督执法和卫生法律宣传活动,以此来引导全区各级卫生监督机构执法的方向,调动广大卫生监督员的积极性,收到良好效果。
    据了解,在专项行动期间,广西区14个市、85个县(市)、17个城区卫生监督机构共出动卫生监督员10164人次,车辆2754车次,对6125家单位进行了卫生监督检查,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3267份,立案87起。
    在饮用水方面,全区共监督检查1624家供水单位,下达监督意见书1136份,有747家不规范的供水单位落实整改意见,落实了清洗、消毒、防护等措施,完善管理制度,对8家单位进行了立案查处。
    在消毒产品方面,全区共检查了3203家单位,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1332份,有1054家消毒产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落实整改措施。对31家销售标签标识不符合规范的消毒产品的单位进行立案查处。共对标签标识不规范的消毒产品22个品种共2286件责令下架停止销售。
    在医疗美容方面,全区共监督检查开展医疗美容机构及医疗机构共1401家,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658份,有478家落实整改意见,对14家违法开展医疗美容诊疗活动的机构、2家违法发布医疗美容广告、2家消毒效果检测不合格的美容机构进行了立案查处,取缔1家,并对4家超范围开展诊疗活动的医疗机构进行了立案查处。同时,加大对医疗美容的法制宣传,正确引导消费者到规范医疗美容机构就诊,促进了医疗美容服务市场健康有序地发展。
    执法周期间,全区各级卫生监督机构紧紧围绕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主题,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加强与电视、报纸等媒体的协助,做到“电视有像、电台有音、报纸有字”,并分别通过悬挂宣传标语、出版宣传板报、开设咨询点、发放宣传资料、举行有奖问答等形式,提升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据统计,全区卫生监督机构共有各类媒体报道562次,悬挂标语373条,出版板报300期,发放宣传资料388351份,设立咨询点45个,解答群众咨询12885人次,播发3.15卫生监督执法的公益性短信16.2万条。各类媒体、各种形式的全方位宣传,彰显了卫生监督机构依法履职、心系民生的敬业精神。卫生监督执法的有效作用得到了充分的体现。
    全区各级卫生监督机构以启动仪式为契机,充分发挥主动性和创造性,举办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自治区卫生监督所本级在启动仪式上进行卫生监督员承诺和消费者发言;北海市10多台卫生监督执法车辆沿着主要街道巡游宣传约20公里;在河池市,启动仪式打破了传统的卫生宣传形式,举行了以宣传卫生法律法规、卫生知识为主旋律的山歌对唱表演,紧扣卫生监督执法专项行动主题,凸显歌乡民族特色,通过有趣的山歌对唱使卫生监督执法工作深入人心,得到群众的极大喜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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