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加大基层医疗市场整治力度

2020-11-18 14:47发布

本文转载自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健康监督中心

  去年以来,针对群众关注的的热点问题,根据省卫生厅部署,山东省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先后开展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农村非法行医、非法医疗广告和医疗美容四项专项整治。

  为确保专项整治效果,在各市自查自纠基础上,11月至12月,山东省组织督导检查组,对17市专项整治开展情况进行明查暗访。督导组根据群众举报和掌握的情况,直接到县(区)、乡镇、街道进行暗访和公开检查,对发现的违法行为,全部以案件督办单的形式移交当地限期查处,对监测到的违法发布医疗广告的行为,全部移交工商部门查处,并全省通报。

  此次专项整治,全省共检查医疗机构21249家次,立案查处5927家,罚款4648家,罚款金额604万元,没收违法所得53.3万元,没收药品和医疗器械1625箱(件),取缔或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2629家,移送司法案件19件,形成了高压严打的态势,有力地整顿了我省基层医疗市场秩序。

  从督导检查情况看,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无证行医问题依然存在。二是部分小型医疗机构仍存在超范围执业、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诊疗活动、使用助理医师多带带执业、乡村医生在非村卫生室执业等问题。三是医疗美容仍存在一定安全隐患。四是部分医疗机构消毒隔离措施不到位。五是违法违规医疗广告仍然屡禁不止。六是个别地方医疗机构卫生行政许可审批把关不严。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下一步,山东省将进一步严格医疗机构的许可审批,加大大监督检查和指导力度,确保基层医疗服务安全。一是严把准入关。进一步加强审批程序管理,建立审批工作人员培训制度,持证上岗,实行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予以淘汰;加强审批工作稽查考核,实行行政审批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谁审批,谁负责。对由于乱审批导致乱办医,或由于不作为导致非法行医严重的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负责人员,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二是建立长效机制。实行医政监督执法责任制,对农村地区医疗机构实行网格化管理,落实监管人员和监管责任。全省统一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档案,并在卫生监督机构建立监管档案,一户一档,实行动态管理,每年清理一批不合格的医疗机构,形成有序竞争的格局。

  三是加强医政监督执法队伍建设。督促各级理顺监管职能,增加人员配置,加强人员培训,推行综合执法,努力建设高素质的医政监督执法队伍。

  四是加强医务人员法制培训。针对医疗机构管理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多,更新快,医务人员数量大、专业不同特点,建立分级、分类的培训体系,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培训效果,不断增强医务人员的法制意识,保障医疗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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