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市联合开展沐浴场所监督检查

2020-11-18 14:47发布

本文转载自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健康监督中心

  为规范沐浴场所卫生管理,保护消费者的身体健康,2011年3月15日,四川省卫生执法监督总队和成都市卫生执法监督支队联合开展了沐浴场所卫生监督检查。 

  在“保护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省市联合,精心准备,确定监督检查对象和重点内容。对成都市数家大中型沐浴场所进行了突击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了沐浴场所客用杯饮具、棉织品、浴池(桶)等清洗消毒设施设备和操作规程,客用棉织品贮存、回收,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和卫生知识培训,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及日常卫生管理情况等。大部分场所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体检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上岗,用品用具清洗消毒落实,卫生管理规范,卫生状况良好。针对个别单位存在棉织品回收不规范、个别从业人员无健康体检合格证明上岗、杯饮具和拖鞋消毒不落实等问题,提出了限期整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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