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开展2011年托幼机构食品安全专项检查
新学期已经来临,为防止托幼机构食源性疾患的产生,确保广大托幼机构师生的身体健康和饮食安全,合肥市将在全市范围内对托幼机构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
各辖区卫生监督机构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对托幼机构食堂进行全面的专项检查,检查内容包括:餐饮服务许可证及从业人员健康证持证情况、食品安全相关管理制度及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对食品从业人员和生活老师进行食品安全知识的相关培训、食品原料进货渠道、采购的原材料进行验货、索证索票和台账登记、储存食品原料的仓库、提供给婴幼儿的课间零食、食堂布局和基本卫生设施、餐具消毒与保洁、防鼠防蝇设施、生活饮用水等情况。
对检查中发现的食品安全隐患,卫生监督部门将积极指导、督促整改,一经发现违法行为,应依法予以严惩。
合肥市市卫生监督机构将组织三个组督察组,对全市托幼机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进行督查。
(合肥市卫生监督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