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实现“治安秩序良好,群众有安全感”的综治目标,省卫生监督所从保民安、顺民意的要求出发,以群众信访调处为抓手,充分发动和依靠广大人民群众,及时稳妥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一是建立领导责任制,强化责任意识。作为省卫生厅的投诉举报受理中心,省卫生监督所主要承担了卫生违法案件和损害人民健康权益事件的投诉举报处理工作。“群众利益无小事”。该所把群众信访调处工作作为解民忧、排民难、得民心的一项政治任务,纳入综治工作重点,建立起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由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定期听取信访工作汇报,检查信访工作情况,对重要的信访案件亲自调度处理,狠抓工作落实。同时明确群众信访调处具体承办机构及人员,设定处理时限,按期答复,做到有信必督、有访必督,使群众来信来访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
二是畅通信访渠道,倾听群众心声。民意犹如洪水,可疏不可堵。该所因势利导,一方面充分利用媒体、网络、电台等大众媒介设立群众信访平台,通过公布群众信访电话、设置信访投诉专栏和信件投诉箱、专设领导信访接待日、开展“信访举报热线接听”活动等各种方式,为群众提供诉求渠道,表达诉求意愿。另一方面及时处理群众信访事件。采取换位思考方式,多站在群众的立场看待问题,耐心倾听群众的心声,做到“不绕弯子,不踢皮球”。凡是能当面解决的当面答复,通过协调能解决的尽量做好协调工作,一时解决不了的及时向有关方面反映,并在规定时限内作出详细的解答,通过耐心细致的工作,密切党群关系,避免因群众诉求被忽视而酿成群体性上访及恶性事件发生。
三是建立长效机制,规范信访程序。该所结合实际,先后建立了信访岗位责任追究制、群众信访调处台帐制、矛盾纠纷排查解决机制、分级负责、归口管理制、实名投诉及举报保密制度、群众信访调处反馈制度等多项长效机制,建立起程序明晰,责任明确的群众信访调处流程,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四是加强宣传教育,促进依法治访。该所将信访基础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纳入了普法教育重要内容,开展广泛的专题宣传教育,增强群众依法信访意识,使群众形成遇事找法、逐级反映的自觉行动。同时,加大对信访干部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培训,拓宽视野,理清思路,建设一支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丰富的法律法规知识、敏锐的政治头脑和较强的洞察能力的信访干部队伍,形成“热心接待投诉、耐心听取陈述、细心调解纠纷、诚心为民服务”的工作自觉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