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卫生厅对“医疗质量万里行”—放射诊疗防护第一阶段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放射卫生监督管理,提高我省放射诊疗质量,切实维护放射工作人员及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按照《2011年吉林省“医疗质量万里行”——放射诊疗防护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落实吉林省卫生厅《关于开展2011年‘医疗质量万里行’——放射诊疗防护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 由省卫生厅卫生监督处周振元处长担任组长,省卫生厅卫生监督所冯志民副所长担任副组长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抽调了全省10名放射卫生监督专家,从 2月23日开始对全省开展放射治疗的医疗机构第一阶段的自查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目前,已抽查了长春市、四平市和吉林市的9家放射治疗机构,检查采用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和现场检查的方式,针对检查中发现的放射质量保证管理制度制定不完善和未遵照制度执行等共性问题,都逐一加以规范和指导。对未取得放射诊疗许可、设备不符合国家标准及规范要求、未落实安全防护和质量控制措施的医疗机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查处。
监督检查工作将于3月10日前结束,检查组将对检查情况进行总结,结果将予以通报。
(吉林省卫生厅卫生监督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