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辽宁省卫生监督机构认真履职,饮用水卫生监督工作扎实...

2020-11-18 14:47发布

本文转载自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健康监督中心

  2010年辽宁省卫生监督机构认真履职,饮用水卫生监督工作扎实开展

  根据卫生部计划并结合辽宁实际情况,辽宁省卫生厅下发了《辽宁省2010年饮用水卫生及涉水产品重点监督检查及抽检实施方案》,辽宁省卫生监督所通过完善组织、及时指导和有效培训,要求全省各级卫生监督机构按照《方案》积极开展辖区内供水单位的卫生监督检查和水质抽检,加强卫生监督现场检测能力建设,开展涉水产品的卫生监督抽检,确保了全省生活饮用水及涉水产品卫生监督工作的顺利进行。

  各市卫生监督机构按照《方案》提出的目标和要求,圆满完成了本辖区的饮用水卫生及涉水产品监督检查任务。全省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出动监督员千余次,通过现场检查、制作检查笔录,对存在问题的供水单位及时提出了卫生监督意见并落实整改措施,对有严重违法行为的供水单位依法进行了查处,共计监督检查各类供水单位3894户次,抽检市政水厂出厂水160份(合格率91.88%)、末梢水397份(合格率82.12%),自建供水(含农村自来水)487份(合格率49.08%),二次供水泵房水708份(合格率84.89%),监督覆盖率达到100%;在涉水产品的生产和销售环节,共监督检查各类涉水产品累计达1152个,依法处罚金额共计15.25万元。

  通过开展监督检查,不仅使全省饮用水卫生安全监管水平有了明显提高,同时也提升了卫生监督机构的履职能力,强化了供水相关企业的守法意识。特别是辽宁省部分地区出现洪涝灾害期间,各地卫生监督机构及时、有效地进行灾区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及相关卫生知识宣传,确保了灾后无疫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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