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辽宁省消毒产品专项整治标本兼治,市场环境进一步净化
为进一步规范消毒产品生产企业的生产经营行为,加强企业自律,保障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场所等单位和个人用于传染病防治的消毒产品的有效性、安全性,2010年辽宁省开展了消毒产品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整治流通领域消毒产品违法宣传疗效和添加药物情况。
在整治过程中,省、市、县(区)卫生监督机构三级联动,省所主要实施源头治理,对经营占全省80%以上消毒产品的6家大型医药连锁企业和批发经营企业进行了重点监管。各地重点对中小药房和宾馆等经营单位实施监管,监督覆盖率达100%。
本次整治,省本级出动监督员110人次,检查经营单位380家,对沈阳、大连、鞍山等地销售标注“卫消证字”或“卫消字”产品的经营单位,监督检查400余种抗(抑)菌制剂产品,检查其标签、说明书是否有暗示疗效等违法宣传,卫生许可等有效证件情况。对可疑涉嫌违法的消毒产品抽样百余份,对4家违法经营单位给予了行政处罚。
各市共出动监督员9798人次,检查药店4331家、宾馆857家,产品11557个。发现不合格产品2002个,处罚单位280家,罚款28.76万元,责令停止销售产品1803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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