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卫生监督局
加强内部稽查 规范执法行为
2011年2月22日,深圳市卫生监督局法制稽查科和环境卫生监督科共同召开座谈会,反馈法制稽查科在对环境卫生监督科的执法文书稽查结果,讨论解决方案,开展卫生监督执法文书制作的培训。至此,揭开了2011年度深圳市卫生监督局内部稽查工作的序幕。
根据刘堃局长加强机构内部稽查的指示和《2011年卫生监督工作要点及其配套方案》的安排,确保第二十六届大学生运动会卫生安全保障工作顺利进行,今年深圳市卫生监督局将开展一系列的专项稽查活动,规范各业务科室的日常监督检查、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处罚等执法行为,提高科室卫生监督执法文书制作水平。
在为期半个月的时间里,市卫生监督局法制稽查科对环境卫生监督科在卫生监督执法工作中所制作的16份简易处罚卷宗、86份日常监督文书以及20份抽检采样文书进行了稽查。稽查结果反映,由于自从卫生监督机构成立以来各级领导都大力开展各种培训,严格要求,卫生监督人员的依法行政能力得到很大地提高,以前在执法文书中常见的问题基本消声灭迹,证据意识、程序意识和取证能力显著争强。
本次座谈会主要针对文书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讨论培训,法制稽查科按照文书的种类,分别从程序、主体、事实认定、法律条款和自由裁量等方面与环境卫生科进行了沟通与交流。座谈会上,监督员就日常工作中存在的困惑向法制稽查科的人员进行了咨询,双方在融洽的氛围中就执法方式、取证技巧等问题达成共识。
市卫生监督局黄锦生副局长出席了本次的座谈会。他指出,内部稽查活动是取长补短、互相学习的有效途径,为规范执法行为、改善执法活动提供服务和帮助。根据内部稽查的结果,各业务科室可通过制作工作指引来为监督员提供参考,以便统一执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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