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2010年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再上新台阶——量化分级管理得到进一步推动
根据省卫生厅《2010年辽宁省公共卫生重点监督检查及抽检工作方案》要求,全年辽宁省80%住宿场所、100%游泳场所、40%沐浴场所、40%美容美发场所完成量化分级管理,在各级卫生监督机构的共同努力下,圆满并超额完成了预定目标。
在2009年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的基础上,辽宁省7323家住宿场所量化率达到了91.75%,超出预定目标的11.75%;201家对外营业的游泳场所量化率达到了100%;3481家沐浴场所量化率达到了68.86%,超出预定目标的28.86%;14247家美容美发场所量化率达到了57.80%,超出预定目标的17.80%。
根据量化结果,达到A级单位543家,其中住宿业263家、美容美发业121家、沐浴业82家、游泳场所77家。B级单位3575家,其中住宿业1554家、美容美发业1469家、沐浴业471家、游泳场所81家。C级单位11003家,其中住宿业4107家、美容美发业5360家、沐浴业1508家、游泳场所28家。对量化过程中未予评定等级的单位,提出了限期整改意见。
各市卫生监督所已通过媒体将量化结果予以公示。
对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和游泳场所的水质进行了抽检。全省目前安装集中空调的公共场所639家,此次共抽检了40家,检验了PM10、积尘量、真菌总数、冷却水塔军团菌等项指标。抽检结果显示,风管积尘量合格率过低,嗜肺军团菌检出率过高,表明集中空调卫生状况令人堪忧。
7月份,抽检了正在营业的183家游泳场所和15家天然游泳场的水质,有45家游泳场所和3家天然游泳场的所有检测指标均达到卫生标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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