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江西省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2006-2010年)》制定的原则,为了更好地实现我省艾滋病防治目标,根据江西省卫生厅工作部署,江西省卫生监督所于2009年、2010年连续两年组织开展了全省艾滋病检测实验室的监督检查工作。监督检查结合根据省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艾滋病检测实验室管理工作的通知》以及《关于印发江西省艾滋病筛查实验室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我所重点对设区市卫生行政部门对艾滋病检测实验室履行监管职责情况、医疗机构是否未经取得资质擅自开展艾滋病检测实验活动情况以及取得艾滋病检测实验室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在实验室人员资质、仪器设备检测试剂、生物安全管理、消毒、医疗废物处置等方面工作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两年来,累计监督检查医疗卫生机构514家次,责令68家医疗机构停止擅自开展艾滋病检测实验活动行为,指出了艾滋病检测实验室存在的问题,发现了设区市卫生行政部门监管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对医疗机构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消毒、医疗废物处置等过程中的严重违法行为进行了查处,为省厅进一步加强艾滋病检测实验室的监管提出了建议。
在两年监督执法工作中,为加快我省卫生监督能力建设,提升市、县级卫生监督机构监督执法水平,省卫生监督所结合效能年和创业服务年宗旨要求,为加快我省卫生监督能力建设,提升市、县级卫生监督机构监督执法水平,积极组织专家对卫生监督员进行培训,分管领导唐音副所长要求卫生监督员务必做到法律要熟悉、思路要清晰、证据要确凿、执法要到位,充分保证工作到位,体现监督效能。在两年监督执法工作中,我所精心策划,认真组织实施,采取省、市、县三级卫生监督机构联动,有重点的监督抽检的方式,认真组织实施艾滋病检测实验室监督检查工作。在监督工作开展前组织专家对卫生监督员进行培训,分管领导唐音副所长对监督执法工作提出了要求,即卫生监督员务必做到法律要熟悉、思路要清晰、证据要确凿、执法要到位,充分保证工作到位,体现监督效能。
江西省艾滋病检测实验室监督检查工作对《江西省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2006-2010年)》中实现“建成覆盖县级以上的艾滋病监测体系,完善筛查实验室检测网络,建立规范的艾滋病抗体筛查实验室”的目标起到了保障和促进作用,具有重要意义。同时,在艾滋病防治工作中,加大了卫生行政部门的监管力度,形成了一个卫生行政部门依法监管、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技术指导、卫生监督机构依法监督的工作格局,发挥了卫生监督机构的这一支重要力量重要作用,加大了卫生行政部门监管的力度,形成了卫生行政部门依法监管、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技术指导、卫生监督机构依法监督的工作格局,是我省艾滋病防治工作的有益尝试,也是我省艾滋病防治工作的又一和又一发展提升和新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