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完成直管单位住宿业、游泳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卫生信...

2020-11-18 14:47发布

本文转载自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健康监督中心

  为提高直管单位住宿业、游泳场所经营者的自身管理水平,强化其作为公共场所卫生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增强卫生监督信息透明度,提高住宿业、游泳场所卫生整体水平,减少群体性健康损害事件的发生,保护公众身体健康,按照《卫生部关于印发2010年卫生工作要点的通知》(卫办发〔2010〕1号)和《重庆市卫生局关于开展2010年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的通知》(渝卫法监〔2010〕43号)要求,重庆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2010年继续对直管单位住宿业、游泳场所推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并于2010年4月28-29日召开重庆市环境卫生监督工作会议,培训部署推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

  按照《重庆市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指南》标准和公平、公正的评定原则,通过准备和整改两个阶段工作,重庆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对直管的21家住宿业和9家游泳场所进行了监督检查,并向宾馆负责人发放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宣传单、住宿业和游泳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评分表。通过宣传培训使宾馆管理人员明确了量化分级管理的重要性,并积极对照量化评分表进行自查和整改。经过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评定,21家住宿业,卫生信誉度等级A级单位14家,B级单位6家,1家单位因功能间不符合要求,不予评定;9家游泳场所,卫生信誉度等级A级单位6家,B级单位2家,C级单位1家。

  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有:1、酒店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清洗、消毒和检测不符合规范要求;2、清洁工作车所携带的清洁地面、桌面、浴缸、脸盆、抽水马桶的工具、抹布未做到区分使用、分类存放,设置标志不明显;3、个别单位无专用布草间、消毒间;4、部分游泳池强制性浸脚池设计不合要求,达不到强制目的,浸脚池池水余氯也达不到卫生标准;5、少数单位使用的池水消毒产品不能提供卫生许可批件。监督员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整改。

  下一步,重庆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将加大推进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力度,对已评定的公共场所定期进行复查,对未评定的公共场所督促进行整改,使其符合评定要求,力争把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扎实细致,卓有成效地开展下去。

  (重庆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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