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传染病防治法》、《消毒管理办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加强公共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按照卫生部《2010年卫生监督重点检查计划》和《2010年重庆市公共卫生重点监督检查实施计划》要求,重庆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于2010年4月至11月在全市组织开展了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以及采供血机构传染病防治重点监督执法检查。
为确保顺利完成工作任务,重庆市卫生行政部门高度重视,精心部署,出动卫生监督人员1500 余人次,对CDC、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和采供血机构进行了监督执法检查,并对全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的8家单位集中处置设施建立和运行情况进行了调查,保质保量完成了卫生部下达的2010年传染病防治监督重点检查工作任务,并按时将工作总结和报表上报市卫生局。
从2010年传染病防治监督重点检查所获得的数据分析,疫情监测分析和对医疗机构开展传染病报告检查指导的均为100%,医疗废物处置情况总体较好,基本都能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制定制度、方案、记录,并能按照医疗废物处置流程进行规范操作。但是,也还有小部分医疗机构还存在明显问题,而且其中还包括个别三级医院,根据检查中发现的违法情况,全市共行政处罚32家机构,其中警告25家,罚款11家,共计罚款14050元人民币。
针对存在的问题重庆市将及时调整监督工作重点,加大对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有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和培训;要求医疗机构着力提高行业自律,以对人民群众健康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职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违法行为坚决予以查处;同时,积极协调沟通环保等相关职能部门,规范医疗废物处置管理,为广大人民群众创建一个和谐、安全、健康的就医环境。
(重庆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