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2010年度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工作圆满完成

2020-11-18 14:47发布

本文转载自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健康监督中心

  为认真贯彻落实《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0年卫生监督重点检查计划的通知》(卫办监督发〔2010〕34号)要求,重庆市卫生局将打击无证行医和非法采供血行为作为2010年医疗执法监督重点工作,印发了《2010年重庆市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重点监督检查实施计划》(渝卫法监〔2010〕45号),在市卫生局的统一组织下,全市40个区、县(自治县)卫生局及卫生监督所认真开展了严厉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行为的工作并圆满完成了工作任务。

  2010年度,全市共开展无证行医监督检查6493次,查处1792户次,罚款745户,罚款120.2995万元,没收违法所得29户,没收金额4.7483万元,取缔或吊证1456户,行政处罚888次,移送公安部门刑事案件34件。

  重庆市现有采供血机构22家,其中:一般血站19家,单采血浆站3家。2010年度,全市共开展打击非法采供血监督检查48次,查处2户次,警告2户,行政处罚2次。

  在2010年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工作中,各地高度重视,合川区、开县、梁平县、忠县等区县成立了由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各有关单位为成员的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领导小组。

  通过一年的工作,全市打击无证行医和非法采供血行为取得显著成效,医疗服务市场秩序明显好转。在各级政府领导下,各部门加强衔接配合,发挥联动作用,逐渐形成了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建立了层层监管、逐级落实的工作体系。从打击无证行医和非法采供血工作实践中不断总结成功的经验和做法,探索建立长效机制。南岸区由南岸区卫生局、南岸区公安分局、南岸区人民检察院三家单位联合印发了《关于建立打击非法行医联合行动工作机制的意见》,并经公安部门内部网络下发各街镇派出所。此举,开创了我市卫生、公安、检察三部门打击非法行医联动工作机制的先河,强有力地推动了该区打击非法行医工作。   (重庆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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