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完成市属医疗机构医疗服务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2020-11-18 14:47发布

本文转载自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健康监督中心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医疗服务市场秩序,加强医疗市场日常监管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按照《重庆市2010年卫生监督工作要点》要求,2010年10-11月,在张绍江副所长的带领下,重庆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对市属18家医疗机构进行了监督检查。

  从监督检查情况看,市属医疗机构执业行为总体情况良好。绝大多数市属医疗机构能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强人员资质的准入管理,重视医疗服务管理工作,能够在核准的诊疗科目范围内开展诊疗活动。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为:一是部分医疗机构已超过校验期期限,未及时提出校验申请;二是部分医疗机构存在医学检验专业和药学专业毕业生未取得检验和药学专业技术职称独立从事检验和药剂调配工作;三是《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批准的诊疗许可项目不规范等。

  针对存在问题,卫生监督员及时提出了限期整改意见。同时,要求各医疗机构结合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严格做到依法、守法执业,为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服务。

  (重庆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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