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全面完成2010年放射卫生重点监督检查工作

2020-11-18 14:47发布

本文转载自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健康监督中心

  按照《重庆市卫生局关于印发2010年重庆市卫生监督重点监督检查实施计划的通知》(渝卫法监〔2010〕45号)要求,重庆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积极指导全市各区县(自治县)卫生监督机构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截止11月25日,已经全面完成全市1365个二级以下放射诊疗机构、1个疾控机构、1个职防机构以及24个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监督检查和资料汇总工作,并上报市卫生局。

  1365个受检查单位有放射工作人员总数为3494人,其中具备放射工作人员证3158人,持证率90.38%;职业健康检查人数3215人,占应检查人数92.01%;个人剂量监测人数2617人,检测率74.90%。

  受检查单位的放射诊疗设备总数1789台,实际检测了1479台,检测率82.67%。放射性建设项目数72个,审核数24个,审核率33.33%。应验收项目77个,实际验收数28个,验收率36.36%。防护用品应配备单位数1406个,实际配备单位数1326个,配备率94.31%。

  全市共计对162个存在违法情节的放射诊疗机构进行了卫生行政处罚,其中警告单位数92个、罚款单位1个。查处的主要违法事实有医疗机构未申报放射诊疗许可,放射工作人员未按规定佩戴个人剂量计、未进行定期职业健康检查及放射卫生培训,放射工作场所未配置个人防护用品等。

  随着《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等法规宣传、贯彻实施力度和日常监督管理的工作力度加大,全市放射性职业病防治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如放射工作人员剂量监测率、体检率、培训率等均有较大提高。但是,检查中仍发现一些问题:一是少数放射工作单位领导对放射性职业病防治不够重视,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监护工作(如职业健康体检和剂量监测等)落实较差等;二是少数区县(尤其远郊区县)职业健康监护率较低,有些区县完全未开展放射工作人员剂量监测、职业健康检查率也较低;三是全市仅5个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能够承担放射诊疗设备性能检测工作,技术服务能力明显不足,给卫生监督管理工作和放射工作单位落实放射性职业病防治工作带来一定困难。

  针对存在的问题,重庆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要求全市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加强放射卫生法律、法规宣传,进一步加大监督执法力度,依法查处违法行为,使全市放射卫生监督工作得以健康、有序的发展。

  (重庆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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