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贯彻《艾滋病防治条例》、《全国艾滋病检测工作管理办法》、《全国艾滋病检测技术规范》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要求,规范医疗卫生机构依法开展艾滋病检测实验活动,根据省卫生厅工作安排,江西省卫生监督所组织开展了全省艾滋病检测实验室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对医疗卫生机构依法开展艾滋病检测实验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为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江西省卫生监督所举办了艾滋病检测实验室监督检查培训班,邀请了有关专家授课,对监督检查提出了要求。在监督检查中,卫生监督员依照法律法规,对擅自开展艾滋病检测实验的医疗机构提出了整改意见,责令立即停止该实验活动,同时对取得艾滋病检测实验室资质的医疗机构在开展检测活动中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情况以及设区市卫生行政部门对艾滋病检测实验室的监管情况进行了检查,监督检查取得良好效果。
此次省卫生监督所共抽查了7个设区市卫生局艾滋病检测实验室的审批、监管情况,检查医疗卫生单位233家,其中取得艾滋病检测实验室资质的75家,未取得资质的单位158家,发现未取得资质擅自开展艾滋病检测实验的单位20家。在这次的监督检查中发现以下问题:一是艾滋病检测实验活动的行政监管不足;二是实验室人员生物安全意识比较淡薄;三是仪器的校验工作相对滞后;四是实验室冰箱里存放过期的HIV检测试剂;五是消毒管理存在许多薄弱环节;六十医疗废物处置和分类收集不规范;七是未取得艾滋病筛查实验室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委托其他有资质的机构进行检验存在安全隐患。针对存在的问题,江西省卫生监督所提出了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对艾滋病检测实验室依法履行行政监管职责,加大对艾滋病检测实验室的日常监督管理以及加强对医疗机构及其实验室工作人员法律法规的培训、依法加强艾滋病检测实验室监督检查等工作建议并上报卫生厅有关部门。
该项工作得到了各设区市卫生监督所及有关县区卫生监督所的高度重视和积极配合,同时也得到有关设区市卫生局的积极配合,景德镇、抚州、南昌、九江检查结果上报及时,监督检查力度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