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卫生厅对全区学校卫生进行专项监督检查

2020-11-18 14:47发布

本文转载自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健康监督中心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卫生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卫生管理与监督工作的通知》和《自治区卫生厅2010年学校卫生重点监督检查方案》精神,确保我区学校公共卫生安全,自治区卫生厅对全区各级各类学校的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控工作、教学环境和生活设施卫生开展了专项监督检查。

  检查发现,全区学校卫生工作仍存在着一些问题,学校生活饮用水尤其是农村学校的生活饮用水多为自备水源,缺乏合理有效的防护,存在着一定的安全隐患;传染病防控及校医配备方面也远没有达到要求,教学环境及生活设施的监督监测工作近年也有所下滑。

  学校卫生事关学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更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大事。通过此次专项监督检查,进一步提高了各级各类学校对学校卫生安全的重视,切实增强了责任感和使命感,推进了学校环境卫生和教学卫生条件的进一步改善。

  学校卫生工作已引起全社会的广泛关注,我们将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强化学校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控、教学环境、生活设施卫生的监督工作,不断加大宣传培训和监督监测的力度和频次,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健康权益。   

  各地还应与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加强沟通,强化学校是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加强教育主管部门的管理意识,在多部门的共同努力下,使学校卫生工作得到进一步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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