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来,青岛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局突出加强医疗机构监管,始终坚持打击与规范并举,将监督执法与加强医疗执业管理紧密结合,探索并建立了不良执业行为记分制、医政执法“三联单”通报制、医疗机构执业信息量化公示制和医疗广告监测通报制等三项长效监管机制,取得良好效果。
一是全面实施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制。为规范医疗机构执业行为,青岛市卫生局制定并下发了《关于加强全市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工作的通知》,在全市全面实施了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制度,并作为医疗机构年度校验的依据。自2009年实施以来,因不良行为被记分的有18家,共计64分,分值从2-6分不等。其中,对整改后仍达不到执业标准和条件的,将依法予以注销。
二是积极推行医政执法“三联单”通报制度。今年以来,该局探索出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处理措施,按照规定及时作出处理,同时以“三联单”的形式,将医疗机构违法违规情况和拟处理意见及时转交至行政许可审批等有关部门处理。按照分级管理原则,对在监督执法中发现并查处的涉及区市管辖的违法行医相关案件情况,以书面的形式告知区(市)卫生行政部门,督促其做好后续监管工作,防止非法行医现象回潮。
三是扎实推进医疗执业信息量化公示制度。青岛市卫生局印发了《关于对医疗机构医师执业证书、护士执业证书量化公示管理的实施意见》,在全市一级以下医疗机构推行了医(护)人员执业证书量化公示管理工作,既增强医疗机构依法执业的透明度,又维护了就医者的知情权,赢得了群众好评。
四是巩固发展医疗广告监测通报制。每天安排专人做好医疗广告监测工作,定期汇总医疗广告发布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告违法医疗广告样本,发布相关消费警示。同时,以违法违规发布的医疗广告为线索,全面加强对发布医疗广告的医疗机构的监督检查力度,实施综合执法。对发现的违法违规医疗广告案件,及时向有管辖权的公安、工商、城管等部门移交,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青岛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