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粉尘与高毒物品危害治理专项工作成效明显

2020-11-18 14:47发布

本文转载自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健康监督中心

  浙江省粉尘与高毒物品危害治理专项工作成效明显

      2009年下半年开始,浙江省卫生厅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总工会联合开展了全省粉尘与高毒物品危害治理专项行动。经过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专项行动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主要成效

  截止2010年9月30日,我省在本次专项整治中对16155家粉尘与高毒物品危害企业进行了专项治理,治理基本达标企业11470家。完成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网上申报16452家,其中完成备案12207家。15501家企业开展了职业病防治知识培训,培训接触各类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505555人次。签订《用人单位职业病预防控制工作承诺书》15661家,签订率达96.94%;建立职业卫生管理台帐企业15119家,达93.59%。已完成职业健康体检企业13670家,共体检工人460443人;发现各类职业禁忌人员4758名,疑似职业病人531例,已诊断各类职业病218例,均得到了相应处置。有15492家企业与劳动者签订了劳动合同,有15212家企业为劳动者办理了工伤保险。依法对违法企业作出了相应的行政处罚:警告616起;罚款507.99万元;责令停产整顿4家;提请关闭1家。

   二、主要做法

   (一)成立组织,完善机制,确保专项行动有序开展

  浙江省卫生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总工会结合本省实际,共同研究制定了《浙江省粉尘与高毒物品危害治理专项行动方案》, 成立了由省卫生厅叶真副厅长任组长,三厅局相关业务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专项行动的领导和组织协调工作。并设立了由三厅局相关业务处室负责人组成的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专项行动的组织实施。

  该省各地高度重视,根据省专项行动方案要求,各市、县(市、区)均相继成立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并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对整个专项行动进行了具体统一部署。

  (二)多措并举,整治有力,确保专项行动稳步推进

  一是搞好调查摸底,确定治理对象。自粉尘与高毒物品危害治理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省各地在当地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根据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迅速开展形式多样的、有针对性的摸底调查。

  二是加强专业队伍培训,提高职业病防治主力军的水平。今年以来,我省共为基层培训600余名职业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同时,积极组织具备条件的医疗机构和民营企业申请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资质和健康体检资质,目前全省共有151家单位获得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资质,有62家单位获得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有29家单位获得职业病诊断机构资质,构建了较为完善的职业健康监护和技术服务网络。目前,该省覆盖全省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网络已初步形成。

  三是积极开展网上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对职业病危害企业实施有效监控。为切实掌握辖区内职业病危害总体状况,从而有重点地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截至2010年9月30日,全省共有16452家企业完成了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其中12207家企业完成了审核备案工作。

  四是监督与指导相结合,督促用人单位落实职业病防治措施。各地积极发挥基层作用,利用乡镇(街道)企业服务与监管中心工作人员、卫生监督乡镇协管员等对治理对象进行经常性的检查、督促与指导,对拒不履行职业病防治义务的用人单位报卫生监督部门依法查处;职业卫生监督人员深入用人单位监督及时对企业在职业病危害治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对企业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

  (三)持续开展工作督导,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一是召开工作推进会。为切实推进专项行动,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两次召开专项行动工作推进会。全面分析工作形势,交流各地工作经验,部署重点工作。

  二是制定验收标准。为防止专项行动出现“走过场、流于形式”等现象,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专项行动工作要求,专门制定下发了《浙江省粉尘与高毒物品危害治理对象验收标准》,组织各地区督促和指导生产经营单位,认真进行自查自纠,查出的问题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人,限期整改到位。

  三是开展联合督查。自2010年7月份开始,省卫生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总工会三部门组成联合督查组分7次对12个市(含义乌)进行了全方位的工作督查,通过听取工作汇报,查阅台帐资料及检查企业作业现场等方式,对各地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了抽查。

  (四)加强部门协同配合,积极探索长效管理机制

  一是充分利用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这一平台,加强相互沟通,密切部门联系。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还制定了定期召开办公室会议制度,使各部门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的合力作用更加明显。二是认真履职,主动参与。卫生部门积极开展职业卫生监督工作,督导企业完成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劳动者职业健康体检、建立职业卫生管理台帐、落实职业病防治措施等工作;人力社保部门大力开展以劳动合同和工伤保险为主要内容的用工检查;工会则围绕建立企业工会、维护劳动者权益开展针对性工作。三是探索齐抓共管的长效管理机制。如嘉兴市总工会、嘉兴市卫生局联合开展了企业工会主动参与职业病防治的试点工作;湖州市建立了动态长效的工会“参与-协商-监督”的职业卫生维权机制。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该省将以此次专项行动为契机,认真梳理整治薄弱环节,抓重点,破难点,确保职业病防治工作取得更大成效。

  一是继续加强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建立完善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的监控体系,对职业危害严重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领域)、重点企业进行认真梳理,依法进行治理,更加进一步推动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管工作走上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的轨道。

  二是积极开展石英砂加工企业和木质家具制造企业职业危害治理。通过宣传教育、监督检查、典型引导、案例曝光等方式,督促石英砂加工企业和木质家具制造企业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技术改造,完善职业危害防护设施,改善作业场所劳动条件,提升职业危害防治水平,巩固专项行动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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