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卫生厅卫生监督局建立卫生行政许可事项跟踪回访制度

2020-11-18 14:47发布

本文转载自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健康监督中心

  为规范卫生行政许可事项的办理行为,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推进卫生监督部门的行风和廉政勤政建设,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树立“公平、公正、廉洁、高效”的行业形象,近期河北省卫生厅卫生监督局结合行政权力运行监控机制运行机制,制定并印发了《卫生行政许可事项跟踪回访制度》。

  跟踪回访的对象为厅监督局办理的涉水产品、消毒产品、医疗卫生、放射卫生、职业卫生等相关卫生行政许可项目。跟踪回访的方式包括采用问卷调查、电话回访、上门走访、组织座谈等多种形式。回访的内容为卫生许可的办理是否规范,办理程序是否符合规定,是否按办理时限按时办结。有无妨碍被许可人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现象,有无索取或者收受被许可人财物并谋取不正当利益的现象。对我局办理的行政许可项目在服务态度、工作流程、工作效率、廉洁自律等方面满意度以及卫生行政许可办理的意见或建议。

  厅卫生监督局稽查处于2010年10月22日开展了首次跟踪回访工作。受访的单位及个人对我局实行的卫生行政许可事项跟踪回访制度予以赞扬并积极支持配合该项工作的开展。回访信息显示,在办理卫生行政许可事项过程中办事程序规范,均能按时限办结,满意度较高。同时对卫生行政许可办理提出了建议,稽查处工作人员认真听取并予以记录。厅监督局将大力推进跟踪回访工作,建立回访档案,总结经验与不足,逐步完善跟踪回访制度,使该项工作系统化、规范化,切实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保障卫生行政许可工作的公平、公正、廉洁、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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