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卫生部监督局《关于开展卫生监督专项稽查工作的通知》(卫监督稽便〔2010〕246号)的文件要求,及贵州省卫生厅的安排部署,省卫生厅卫生监督局召开专题会议,并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贵州省卫生监督专项稽查省级抽查实施方案》。
按照《贵州省卫生监督专项稽查省级抽查实施方案》,省卫生厅卫生监督局领导带队分成4个检查小组,于2010年10月11-20日,对贵阳市、遵义市、六盘水市、安顺市开展了卫生监督专项稽查的省级抽查。此次检查按照卫生部统一制订的评分表格和标准,采取查阅文件资料、抽查档案、现场核对、实地检查等方式进行。此次共检查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4家、卫生监督机构4家,县(区)级卫生行政部门8家、卫生监督机构8家。抽查了各类公共场所单位42家,其中A级10家、B级16家、C级15家、未评级1家;抽查中、小学校30所,其中农村学校或寄宿制学校15所,占50%;检查了9家由当地政府统一设置的行政政务中心卫生许可受理窗口。
各检查组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当地进行了反馈,并提出整改建议,要求各地根据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先进行梳理归纳,制定出相应的整改措施,于近期内进行整改。
(贵州省卫生厅卫生监督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