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十天强降雨造成海南部分市县出现洪涝灾害,为了保障灾后公共卫生和饮用水卫生安全,海南省卫生监督总队下发《关于做好洪涝灾害卫生监督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遭受洪涝灾害的市县卫生监督机构要结合灾区特点,有重点地开展以下工作:一是对受灾区域内的集中式供水单位开展拉网式监督检查,督促供水单位强化卫生管理,彻底清理受洪水影响的供水设施,消除污染源并保证供水水质消毒合格;对受到洪水影响已停止运行的供水设施,恢复供水前必须监督其供水水质达到标准要求。二是加大对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和饮用水消毒剂的监督检查力度,防止违法产品影响饮用水卫生安全;切实加强饮用水水质监测,全面、及时掌握饮用水卫生状况,并加强对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检查工作。三是开展对医疗卫生机构的疫情报告、医疗救治、传染病防治、预防性消毒等工作进行卫生监督和执法检查。对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履行灾前卫生防病物资(消杀药品、生物制品)的储备,灾后卫生防病、健康教育、卫生防病物资的调运、灾民临时安置点饮用水检测、生活环境的消杀指导、灾区传染病疫情监测与评估等职责进行卫生监督和执法检查。四是协助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因洪灾造成的水浸泡食品等可能造成群众健康危害的商品进行监督销毁。五是组织人员指导灾区群众开展饮用水和储水设施消毒,倡导饮水煮沸烧开、不喝生水,防止介水传染病发生流行,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
10月9-11日,海南省卫生监督总队对重灾区文昌市、万宁市、琼海市派出检查组开展卫生监督执法检查。重点检查自来水厂向居民供水情况和乡镇卫生院履行疫情报告、医疗救治、传染病防治、预防性消毒等工作职责。检查组还对文昌市会文镇三个受灾群众临时安置点的公共卫生和生活饮用水供应安全情况,以及临时安置点执行传染病疫情报告、医疗救治和消毒情况进行了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检查组要求相关单位进行整改。
截止至10月14日,全省共出动卫生监督人员1496人次,出动检查车辆378车次,监督检查集中式供水单位129家,处理村庄水井5185口,监督医疗服务机构409家,监督疾控机构18家,检查灾民临时安置点81个,到目前为止并未发生传染病疫情。
省卫生监督总队将继续组织灾区卫生监督所共同积极维护公共卫生安全秩序和医疗服务秩序,切实保障灾区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