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黑龙江省卫生厅、省旅游局和省消费者协会联合下发的文件要求,2010年9月1日?10月9日,黑龙江省卫生监督所对省直管的10家公共场所的宾馆住宿业、游泳馆、美容美发及沐浴场所分别进行了卫生监督量化分级评定工作。
黑龙江省直管公共场所共13家,其中10家宾馆(3家含美容美发场所、2家含沐浴场所、1家含游泳场所),1家图书馆、1家影剧院、1家商场。9家公共场所符合量化分级管理要求(10家宾馆中有1家单位正在装修)。监督人员在6至8月间对这些单位进行了等级评定的指导工作。每个参评单位对量化评级工作给予高度重视,在2009年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评定工作的基础上,积极整改,密切配合,9月初监督人员根据相应的评分内容对每家公共场所进行了实事求是、严肃认真的检查评定工作,经过评定,宾馆住宿业当中有5家被评为A级, 4家为B级。美容美发场所3家中2家被评定为A级, 1家被评定为B级。沐浴场所2家中1家被评定为A级, 1家评定为B级。游泳场所1家被评定为B级。
根据检查、评定情况看,各公共场所的住宿业在卫生管理方面做的普遍较好,扣分较多的方面主要集中在需要投资改造的环节,如集中式空调通风系统普遍不达标。监督人员在对各家公共场所在进行量化等级评定过程中,针对发现的问题全部当场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每个单位对卫生监督量化的评定工作全部认可,并对评定结果没有异议。(黑龙江省卫生监督所供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