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完成全市单采血浆站监督检查工作

2020-11-18 14:47发布

本文转载自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健康监督中心

  根据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0年卫生监督重点检查计划的通知》(卫办监督发〔2010〕34号)要求和《重庆市2010年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重点监督检查计划》安排,重庆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于2010年8月底至9月初由张绍江副所长带队开展了对全市单采血浆站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单采血浆站的机构资质和人员资质情况。

  目前,重庆市已正式开设有单采血浆站3家,共有从业人员89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71人,占职工总人数的79.78%;体检医生9人,占卫生技术人员总人数的12.68%;采浆护士28人,占卫生技术人员总人数的39.44%;检验人员16名,取得HIV检查资格证人数6人,占所有卫生技术人员的8.45%。

  3家单采血浆站高度重视血液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加强了资质的准入管理,3家单采血浆站均持有《单采血浆许可证》,采血浆从业人员资质基本符合有关要求。

  从检查情况来看, 3家单采血浆站资质方面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个别单采血浆站的《单采血浆许可证》在检查时已经超过有效期限,但仍未换发新的有效《单采血浆许可证》。二是体检医师未注册在本单位从事体检工作;执业助理医师独立从事体检工作;部分体检医师未取得《全国采供血机构人员岗位培训合格证书》独立从事体检工作。三是采血浆护士未注册在本单位从事采血浆工作;护校毕业生独立从事采血浆工作;部分采血浆护士未取得《全国采供血机构人员岗位培训合格证书》独立从事采血浆工作。四是部分检验人员未取得卫生专业技术职称或未取得《全国采供血机构人员岗位培训合格证书》独立从事检验工作。五是献血浆登记表项目填写不全,体检、采血浆人员未签名等问题。针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监督员及时提出了整改意见。

  保证血浆安全是一项复杂的,具有长期性、艰巨性的系统性工作,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高度做好采供血浆工作,要像抓生产安全一样抓血浆安全。为此,重庆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要求各单采血浆站严格依法执业,加强法律学习。要求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加大日常监管力度,依法严肃查处违法违规采供血浆行为,对有关直接责任人和单位要依纪依法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绝不姑息。

  (重庆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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