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对消毒产品厂家开展专项督导检查
为贯彻落实卫生部《消毒产品生产企业规范》(2009)版(以下简称《规范》),以及《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规定》的精神,重庆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按照5月份全市监督工作会议要求,于7月份起由张绍江副所长带队,分2组对全市52家生产企业(消毒剂、抗[抑]菌剂),进行专项督导检查。检查覆盖面达100%,涉及南岸区、九龙坡区、万州区、涪陵区等18个区县,预计所有工作在9月中旬完成。
本次消毒产品厂家专项督导检查主要完成二个重点工作:一是严格按照新《规范》(2009)版要求,以相关现场监督审核表为依据,细化各项检查指标,对有生产区有净化要求的企业(生产皮肤粘膜抗[抑]菌剂)进行督导改造,限期整改;二是按照《2010年国家抽检计划》要求,对全市抗(抑)菌剂生产企业生产的30个抗(抑)菌剂的《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报告》进行抽检。
此次专项检查发现,大多数有净化要求的生产皮肤粘膜抗[抑]菌剂消毒产品生产企业正在按照新《规范》要求进行整改,《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报告》也正在制定中。通过本次全市专项检查,基本摸清与掌握了我市消毒产品生产企业贯彻执行国家《规范》的现状。为以后进一步加大新《规范》的贯彻实施,提升重庆市消毒产品生产企业技术水平,规范全市消毒产品生产经营市场、建设健康重庆发挥积极作用。
(重庆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