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认真贯彻实施《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O09一2015年...

2020-11-18 14:47发布

本文转载自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健康监督中心

  2010年8月24日,湖北省政府办公厅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09—2015年)〉》印发了《湖北省贯彻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09-2015年)实施意见》。
   《意见》确定了全省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工作重点、规划目标及指标,提出了今后五年湖北省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六项重点工作任务:一是落实职业病防治责任主体;二是加强职业病防治能力建设;三是加强尘肺病等重点职业病的防治;四是提高劳动者健康权益保障水平;五是开展职业防治宣传教育和培训;六是开展科研和成果应用。
   《意见》明确了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的五项保障措施。要求地方各级政府要将职业病防治重要指标、主要任务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切实加大经费投入,加大监管力度,加大对外合作与交流,提高我省职业病防治技术和管理水平。《意见》对相关部门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职责进行了明确,并指出要建立相关部门间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协调机制,进一步完善政府统一领导、职责分工明确、部门协调配合的职业病防治工作机制。
  《意见》的制定工作从2009年6月份启动,参与制定《规划》的部门包括卫生、安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国有资产、工会、发展改革、经济信息化、财政等8个部门。《意见》的出台充分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高度重视,对广大劳动者健康的关怀,体现了以人为本、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执政理念。(湖北省卫生厅卫生监督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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