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马鞍山市卫生监督局切实履行放射卫生监督管理职责,积极探索受检者防护的新思路、新方法,对放射诊疗单位积极推行“1233”监管模式,贯彻放射防护最优化,切实保护放射受检者的身体健康。
放射卫生“1233”监管模式是指“1”是一个温馨提示, “2”是2张宣传画, “3”是3份管理性文件或制度以及3项管理性举措。
“1个温馨提示”:放射检查对人体有损害,市卫生监督局温馨提示广大市民,为了您的身体健康,请注意以下问题:拍摄X光片时,请主动向放射医生索要受检者防护用品;一次胸透的剂量是一次的胸部X射线摄片的8-10倍,应当尽量以胸部X射线摄片代替胸部荧光透视检查;婴幼儿及少年儿童身体正在发育, 常规检查应不接受核素显像检查和X射线检查;孕妇不应接受任何放射检查;在红色工作指示灯亮时,不得打开机房大门。
“2张宣传图画”:市卫生监督局在放射检查机房内张贴2张宣传画,用于指导受检者正确穿戴受检者防护用品。看图操作,更加生动、直观。
“3份管理性文件或制度,统一上墙公示”:第一份是成立辐射安全与防护管理机构的文件,此管理机构负责人必须由分管领导担任,把所有卫生监督监督意见书直接下达到分管领导或管理科室,将放射科管理改被动为主动。
第二份为放射诊疗防护管理制度,对放射诊疗防护管理实行告知制,该制度包含了“源头控制”、“健康监护”等6项内容,意寓告知放射诊疗单位该6项内容为法律法规的强制性条款。
第三份为医用X射线诊断操作规程,规范放射技术操作,开展设备质量控制检测,对检测不合格的设备暂时停用,调试合格后方可使用,从设备上控制照射量的大小,减少不必要的照射。
“ 3项管理性举措”:一是源头控制,市卫生监督局始终把新、改、扩建设项目设计审查作为工作的重点, 使防护设计方案符合放射防护最优化原则,保证放射机房建设既能达到防护要求,又能节省成本,从源头上减少放射对人体产生的危害。二是警示标识,要求各医院在放射工作场所监督区设置电离辐射警示标识,在控制区进出口及其他适当位置必须设立电离辐射警告标志和工作指示灯,告知公众要远离辐射,受检者应注意防护。三是健康监护,从事放射工作的人员必须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健康检查,对体检不合格的人员不予办理《放射工作人员证》,不得从事放射工作;放射工作人员在岗期间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发现有不宜继续从事放射工作的人员,及时调离放射岗位。
随着“1233”监管模式的逐步推行,马鞍山市各医院放射防护意识不断提高,贯彻放射防护最优化,主动申请办理相关手续,配备了放射工作人员防护用品和受检者防护用品。各类医院的放射科医生对受检者的防护有明显改善,最大程度的减少了受检者的放射危害。
(安徽马鞍山市卫生监督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