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卫生监督所被授予“五五普法先进集体”称号

2020-11-18 14:47发布

本文转载自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健康监督中心

  近日,新余市卫生监督所被市卫生局授予市直卫生系统“五五普法先进集体”称号,并在全市卫生系统进行通报表彰。

  五年来,新余市卫生监督按照市委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和市卫生局关于“五五”普法规划的部署和要求,在市委、市政府和市卫生局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结合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实际,认真开展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采取多种方式在全市范围内普及卫生法律法规知识,积极推进依法行政,为全市经济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

  一是加强领导,建立健全普法工作机制。该所成立了普法工作领导小组,所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五五”普法工作,从而形成了全所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局面。

  二是强化培训,提高干部执法水平。该所从抓好内部普法做起,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干部集体学法,注重内部学习效果,实行以考促学,引导广大干部职工学法、知法、守法、用法。

  三是注重宣传,优化执法外部环境。五年来,该所不断改进和加强卫生法律法规宣传,努力在提高宣传效果上下功夫,坚持把日常宣传和集中宣传相结合。利用“3.15” 法制宣传日、“食品安全生产月”、《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12.4法制宣传日等活动,组织人员进厂矿、进社区 、走上街头开展卫生知识、法律法规宣传,采取发放传单等各种方式进行宣传,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卫生法律咨询服务,受到了群众好评。

  四是监督考核到位。该所及时制定各年度实施计划和考评细则,将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纳入年度考核管理,并对普法过程进行全方位跟踪、监督,调动各科室抓普法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使普法工作步入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新余市卫生监督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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