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落实市卫生局《关于开展2010年夏秋季学校卫生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津卫执【2010】406号)的文件精神,结合夏秋季易发生食物中毒的特点,从9月1日开始,全市卫生监督机构开展了对辖区内各类大中专院校、中小学校、托幼机构及学校供餐单位的监督检查工作。
本次监督检查,市、区两级卫生监督机构共出动卫生监督员474人次,监督车辆136辆次,对全市76家大中专院校、208家中小学校、172家托幼机构、34家学校供餐单位,共计490户单位进行了监督检查,共与430家单位签订卫生安全承诺书。各区县卫生监督机构结合文件精神,重点检查了食堂、小卖部的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食品原料索证台帐和记录情况,食品加工设备、工具及容器清洗落实情况,菜品留样和记录情况。重点查阅了食品安全承诺书,突发食物中毒事件应急预案,订购盒饭的学校、托幼机构供餐单位资质与供餐协议(或合同)等相关资料。
检查中,发现部分单位仍然存着餐饮具清洁消毒不彻底、食品生熟交叉污染、台账记录不齐全等共性卫生问题。其中,索证、索票未达标40户,存在食品生熟交叉污染11户,餐饮具消毒不合格5户,未落实添加剂“五专”管理制度14户。对存在问题的单位,责令其立即整改,同时举一反三,查找遗漏问题,从根本上消除食品安全隐患,杜绝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确保广大师生就餐食品安全。(天津市卫生监督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