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启动医用辐射防护监测工作

2020-11-18 14:46发布

本文转载自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健康监督中心

  辽宁省启动医用辐射防护监测工作

  为全面了解和及时掌握目前医用辐射防护现状,科学、重点、有针对性地实施管理,卫生部于今年4月及8月两次召开相关会议,决定在全国部分省、市开展医用辐射防护监测试点工作,辽宁省为试点省份之一。

  本次监测,辽宁省承担医疗机构放射诊疗防护基本情况调查项目。内容包括放射诊疗机构人员和设备防护设施情况、设备使用率、患者防护及放射事故的发生和调查等五大类。由于被调查单位有的居于城市的大医院,有的位于乡镇的偏远医院,位置较分散,调查覆盖面较广,因此,辽宁省卫生监督所在卫生部和省卫生厅的《医用辐射防护监测网试点方案》基础上,针对全省实际情况,制定了更为详尽、具体并具有操作性的细则,以使调查工作顺利进行。同时,为保证调查质量,省卫生监督所近期将对参与调查的市、县、区三级人员进行培训,以做到“三统一”,即统一方法、统一标准、统一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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