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召开2010年全市民营医院专项执法大检查工作会议

2020-11-18 14:46发布

本文转载自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健康监督中心

  为进一步规范全市医疗服务市场秩序,加强民营医院医疗服务监督工作,巩固打击非法行医工作成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0年卫生监督重点检查计划的通知》、市卫生局《重庆市2010年卫生监督工作要点》,市卫生局印发了《重庆市2010年民营医院医疗服务专项执法大检查工作方案》。为统一检查方法和检查标准,更好地开展民营医院医疗服务专项执法大检查,重庆市卫生局于2010年7月30日在局机关太极厅召开了2010年全市民营医院医疗服务专项执法大检查工作会议。重庆市卫生局方明金副局长、医政处王世纯处长、法监处叶凯副处长、重庆市卫生监督所张绍江副所长出席会议,重庆市卫生局法监处陈萍处长主持会议,主城区、近郊区县及万州区、北部新区等24个区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机构的分管领导和有关科室负责人共计90余人参加会议。

  方明金副局长对2010年全市民营医院医疗服务专项执法大检查工作进行了部署。首先,肯定了重庆市民营医院的重要性。民营医院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全市医疗资源配置不合理和服务能力欠缺的不足,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了更多的就医途径,为全市人民的健康生活做出了重要贡献。据统计,目前重庆市各类注册民营医院已达129 家,占全市各类549家医院的23.49%。其次,方局长分析了当前民营医院依法执业存在的主要问题。主要表现为:一是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诊疗活动;二是诊疗活动超出核准的诊疗科目范围;三是擅自开展终止妊娠手术、利用B超对胎儿进行性别鉴定等母婴保健技术服务;四是擅自开展医学美容的诊疗活动;五是擅自开展性病诊疗活动;六是医疗机构发布违法医疗广告。最后,方局长对本次民营医院专项执法大检查工作进行了详细的部署。他要求全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及监督机构从2010年8月1日开始到8月30日止,开展为期一个月的专项执法大检查,主要围绕查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的违法行为等六个重点内容进行。

  方局长要求,本次民营医院专项执法大检查工作是近几年我市对民营医院开展的首次执法大检查,全市各区县卫生行政部门和卫生监督机构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快速行动,保证检查覆盖率达到100%,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案件查处率达到100%。在检查中,务求实效,扎扎实实完成这次专项执法大检查工作。方局长特别强调,要把此次专项执法检查当做一次帮助民营医疗机构规范执业行为的良好契机,真正做到服务管理相对人,规范全市医疗服务市场,向人民群众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会上,重庆市卫生监督所张绍江副所长对主城区市、区两级联合检查的具体时间进行了安排。此次会议由市卫生监督所承办,会议取得圆满成功。 (重庆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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