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河北省游泳场所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完成
为保证我省夏季游泳场所卫生安全,按照卫生部《2010年消毒产品、生活饮用水及涉水产品和公共场所卫生重点监督检查计划》要求,我省各市卫生行政部门、监督机构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自6月起用为期2个月的时间,对游泳场所开展了专项监督检查,目前,各市已经全部完成此项工作并上报数据。
本次专项检查,全省共监测游泳场所126家,其中人工游泳场所125家,天然游泳场所1家。在监测的125家人工游泳场所中,合格单位数是99家,合格率79.2%;共采样1915 份,合格1779份,合格率为92.9%。除对泳池水质进行监测以外,卫生监督机构还对游泳场所开展了专项监督。检查内容包括卫生许可、卫生管理制度落实、卫生设施运转以及传染病应急预案等情况。通过检查发现,大部分游泳场都制定了完善的卫生管理制度、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建有规范的池水清洗消毒记录和日常卫生检查记录并能按照卫生监督部门的要求配备池水余氯、Ph、水温检测设备,部分游泳场所的池水净化设施和消毒设施能够正常运转,保证池水余氯浓度持续合格。
通过专项整治,虽然游泳场所的卫生管理得到进一步规范,但也发现游泳场所在卫生管理和监管方面仍存在一定问题如:个别游泳场所自身卫生管理存在漏洞,日常卫生检查记录、池水检测和消毒记录不完整或无记录;部分池水循环净化消毒设施未正常使用,仅定期或不定期人工处理池水和投加消毒药剂,导致池水余氯浓度过高或过低。
通过此次专项,进一步整顿和规范了夏季游泳场所的经营秩序,加强了游泳场所经营单位卫生管理,防止了水源性疾病的发生,保护了广大消费者的身体健康。
河北省卫生厅卫生监督局
二〇一〇年八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