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8月3日至5日,京冀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协查机制研讨会在河北省秦皇岛市举行。协查机制的建立将使跨省市的食品安全事故处理工作变得更加迅捷和顺畅。
城际间交通系统的迅速发展,缩短了京冀两地热点旅游地区的距离,每年进入7月份,京冀两地间的旅游逐渐进入旺季,旅游者旅游后出现腹痛、腹泻等消化道症状的事件时有发生。为了快速通报相关信息,有效控制、及时处理类似事件,两地卫生部门商议决定建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协查机制。
这次会议就两地间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协查工作流程,协查通报的形式、内容、格式,调查处理时限,调查资料的移交方式和种类,协查结果的反馈方式、时限和内容等进行了深入研讨,并建立了食品安全事故协查人员通讯录,初步拟定了《京冀食品安全事故协查通报表》。协查工作机制的建立,为今后京冀两地进一步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的协查交流与合作,提升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提供了必要保障。
北京市卫生局应急办邵石雨同志、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书记马彦、北京市卫生监督所副所长赵新生、河北省卫生厅卫生监察专员张新波、河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李建国等到会,北京市和河北省7个地市的卫生局、卫生监督所、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相关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张新波专员通报了河北省的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运作模式。他建议:京冀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要密切联系,定期召开会议,加强信息沟通与交流,形成常态工作机制。赵新生副所长介绍了北京市卫生监督机构应急处置情况,机构的设置、北京市目前餐饮服务食物中毒发生情况、食品安全事故应急调查处理运作模式等。马彦书记强调了建立京冀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协查机制的重要性,完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与卫生监督机构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中相互配合、相互协作的工作模式。
在不同地区间建立明确的食品安全事故协查机制,这在我国尚属首次,它标志着京冀两地食品安全事故处置能力将面临一次飞跃性提升。强化地区间的配合、强化部门间的联动,是食品安全形势的需要,是保障人民健康权益的需要,是政府加大食品安全保障力度的体现。 (北京市卫生监督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