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放射诊疗管理工作,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维护放射诊疗工作人员和患者的健康权益,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青岛市卫生监督局加大放射诊疗监管工作力度,放射诊疗工作得到规范。
根据山东省卫生厅工作部署和《2010年全市放射诊疗专项检查方案》,该局重点加强了对以下四个方面的检查力度,一是检查医疗机构是否取得《放射诊疗许可证》;二是是否办理相应的诊疗科目登记核准手续;三是放射诊疗工作人员的任职资格是否符合规定,是否经过培训考核取得“放射工作人员证”,有无非专业人员从事放射诊疗工作;四是在岗放射工作人员是否配戴个人剂量计,是否建立放射人员个人职业健康档案等。此外,针对不同类别的放射诊疗机构,该局组织卫生监督人员对各区(市)进行了督导,并联合区(市)卫生监督机构检查了从事放射诊疗活动的医疗机构39家,至今年10月份,要实现对全市相关医疗机构放射诊疗监督检查覆盖率达到100%。(青岛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