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省、市、区联合复查违法发布医疗广告的医疗机构

2020-11-18 14:46发布

本文转载自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健康监督中心

  辽宁省卫生监督所一直将打击违法发布医疗广告作为工作重点,将查处的案件交由当地卫生监督机构处理,并督促落实。今年5月25日,下发了《关于交办查处沈阳皇姑北陵医院等医疗机构违法发布医疗广告的函》后,沈阳市卫生监督所高度重视,认真落实,按照属地管辖原则,及时交由负责日常监管的区级卫生监督机构查处,并在省卫生监督所规定的时限内上报查处结果。其中部分违法较严重的医疗机构受到了停业整顿或吊销相关诊疗科目的行政处罚。

  为督导停业整顿及吊销相关诊疗科目等行政处罚决定的执行落实,7月13日,由省所带队,沈阳市所及部分区所共同参加,对7家医疗机构进行了抽查。现场检查表明,市区两级卫生监督机构针对违法发布医疗广告的情况加大了查处及监管力度,下达的行政处罚决定在各医疗机构得到了认真的落实及执行。而且皇姑区卫生监督所还与部分违法情况严重的医疗机构签订了《医疗机构执业行为承诺书》,进一步规范了其执业行为。

  今后,辽宁省省、市、区三级卫生监督机构还将进一步形成合力,加强医疗广告的监测监督工作,巩固已取得的监管成果,进一步净化医疗服务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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