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部署开展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专项整治行动

2020-11-18 14:46发布

本文转载自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健康监督中心

   为贯彻落实卫生部、工商总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关于加强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监督管理的通知》和《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卫生监督规范(试行)》的要求,督促各消毒单位严格按法律法规规定经营,辽宁省卫生监督所决定从现在起在全省开展为期4个月的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专项整治行动。

  辽宁省卫生监督所要求各市卫生监督机构要成立领导小组和专业队伍;结合各市实际,研究制定全市统一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组织学习《消毒管理办法》、《消毒服务机构卫生规范》、《食(饮)具消毒卫生标准》、《关于加强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监督管理的通知》、《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卫生监督规范(试行)》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查清本地区消毒单位数量和基本情况;任务明确,责任到人,不留死角;集中整治期间对每个消毒单位至少进行两次监督检查和一次抽检;对监督检查和抽检不合格的要进行行政处罚和公示,并且及时通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食药管理部门。

  为了营造整治氛围和声势,要求各市向社会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利用媒体积极宣传整治行动的目的及意义,让社会关注并监督整治行动的开展,以使行动有声有色,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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