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全省救护车车辆、标识比较混乱,少数不法人员违法从事医疗急救,延误患者治疗的情况,贵州省卫生厅、公安厅近日联合行动,集中整顿医疗救护车运行秩序,采取专项行动严厉整治“黑救护车”,以规范全省医疗急救秩序。
省卫生厅、省公安厅共同下发《关于彻底清理整顿医疗救护车运行秩序混乱的紧急通知》,明确规定:全省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医疗救护车辆,只允许在救护车车体上标识“120”或“96999”特服号码,其他联系方式一律取缔;医疗救护车为特种车辆,必须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公安部门登记注册后方能使用;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目前使用的医疗救护车,应立即到所注册的卫生行政部门登记,配发统一的救护车业务使用编号;未登记急诊科科目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一律不得配置医疗救护车辆。
通知下发后,卫生、公安等部门密切配合、全面出击,迅速形成整治“黑救护车”的高压态势。各级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同级公安部门,在各交通要道、各大医院病人集聚地设置检查站,对所有医疗急救车辆进行检查,发现非专用医疗救护车作为救护车使用的由公安部门统一查处;各级卫生监督部门对辖区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医疗急救车展开拉网式检查;各级公安机关交管部门加大对医疗救护车辆的监督管理,对非法安装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的,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强制拆除并依法从严处罚。
按照部署,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公安机关交管部门联合展开为期10天的救护车专项整治行动,在各大医院出入口等重点地段进行以医疗救护车辆为重点的专项检查,发现问题依法处理。
省卫生厅、省公安厅等部门派出督导组对《紧急通知》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各市(州、地)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逐级上报专项检查情况。
(贵州省卫生厅卫生监督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