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连云港市卫生局、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打击为非法行医者提供...

2020-11-18 14:46发布

本文转载自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健康监督中心

  打击非法行医是一项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工作,但由于个别单位或个人受经济利益的诱惑,非法将房屋出租给非法行医者,为其提供非法行医经营场所,导致部分地区非法行医现象出现反弹,且屡禁不止,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近日,为严厉打击为非法行医者提供诊疗经营场所的行为,进一步规范医疗市场秩序,连云港市卫生局和工商行政管理局根据《连云港市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方案》的要求,加强卫生与工商部门的协作配合,出台了《关于严厉打击为非法行医者提供诊疗经营场所的行为的通知》。

  通知要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打击非法行医工作的衔接配合,建立打击非法行医行为联席会议制度;卫生行政部门在打击非法行医活动过程中,如发现非法行医者在固定的场所(房屋)开展非法行医的,卫生行政部门在依法予以取缔的同时,应(或送达非法行医点案件线索通报函)会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提供非法行医经营场所的单位或个人下达 “行政建议书”,责令其限期整改并在规定的时限内终止与承租人的租赁合约,并收回该场所;房屋出租单位或个人在规定的时限内,未履行“行政建议书”要求的,且查明该场所仍然用于非法行医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据国务院《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十五条规定进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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