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2009年尘肺病诊断人员培训班圆满结束

2020-11-18 14:46发布

本文转载自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健康监督中心

  为切实保护劳动者健康权益,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09-2015年)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提高职业病诊断机构能力和水平,按照《内蒙古自治区2009年职业病防治项目实施方案》的要求,自治区卫生厅于2010年4月20日-5月8日举办了3期“全区尘肺病诊断人员培训班”,共有200余名学员参加了培训。

  本期培训班专门订购了正规教材,聘请了自治区具有丰富理论知识和实际经验的职业病专家进行授课,授课内容为“职业卫生法律、法规”、“尘肺病总论”、“尘肺病各论”、“尘肺病诊断标准及应用”、“尘肺病X线表现”、“尘肺病鉴别诊断”,实习内容为“尘肺标准片读片辅导”、“各地区尘肺病诊断机构自带片读片考核”等。各位专家对开展尘肺病诊断与鉴定工作涉及到的知识进行了系统全面的讲授,培训结束后,对尘肺病诊断进行了阅片技能考试,对培训内容进行了理论考试。

  本次培训班办的紧张有序,学员学习气氛浓厚,达到了提高职业卫生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增强法律法规意识、规范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行为、提高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水平的目的。

  本次培训班受到了卫生厅领导的高度重视,自治区卫生厅法监处胡润召处长、徐玉平副处长分别到会并做讲话。通过本次培训大家增长了知识,交流了工作经验,既为进一步落实《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09-2015年)》创造了良好开端,又为今后更好的开展全区职业卫生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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