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兵团卫生监督系统积极落实国家食品监测网县级监测点和职业病...

2020-11-18 14:46发布

本文转载自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健康监督中心

    根据卫生部监督局的部署与要求,兵团卫生局卫生监督处及时制定并下发了监测方案,兵团卫生监督所积极指导和配合了兵团范围内的食品检测网县级监测点和职业病监测哨点工作的开展。

  通过开展食品监测网点工作可以提高兵团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能力;强化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宣传;加强对食源性疾病和食品污染的监测能力。通过开展职业病监测工作,对了解兵团范围内职业病的发病状况和影响因素,分析职业病危害因素对特定人群健康影响及职业病发病的特点、规律和趋势,为国家制订重点职业病防治政策和措施提供了宝贵数据。

  农一师、农八师为食品检测网县级监测点,要求做到:

  (一)每季度根据自身监测需求至少对食品中化学污染物及有害因素或食源性致病菌进行1次抽样和送检,并于季度最后1个月的5日前报送监测有关情况。

  (二)兵团指示性食品专项监测,按照通知要求进行监测和结果报送。

  (三)1师、8师医院作为试点医院,自2010年6月初步开展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的监测、报告、预警工作,验证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报告系统的有效性。进一步完善现有食源性疾病(包括食物中毒)报告体系。以腹泻性疾病为切入点,探索以社区为主体的食源性疾病(包括食物中毒)主动监测模式。

  农二师、农八师为职业病监测哨点,其中二师监测石棉肺(全部接尘人员),八师监测煤工尘肺(1000人左右)。监测内容包括:

  (一)收集职业健康监护资料。

  主要包括劳动者职业史、既往史和职业病危害解除史;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处理情况;职业病诊疗等劳动者健康资料;相应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结果。通过收集以上数据和资料,建立健全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动态分析劳动者健康状况改变,摸清职业病发病的特点、规律和趋势。

  (二)收集辖区情况资料。

  1、基本情况。包括人口、经济指标。上年度辖区面积、主要自然资源、常住人口、劳动力人口、死亡情况、生产总值及构成。

  2、产业分布和职业人口指标。上年度辖区内的企业基本情况、主导工业的分布情况、产业结构、主要经济指标、职工数、生产工人数、主要职业病危害、接触职业病危害人数、生产总值及构成。

  3、有关职业卫生情况。职业病发病情况、职业卫生资源基本情况,包括卫生机构、人力、资金和设备等。

  4、重点职业病危害企业基本情况。主要原材料、主要产品、年产值,企业职工数、生产工人数、接触职业病危害人数,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职业卫生组织管理、用于职业病防治的年度经费、工伤保险缴纳情况,历史职业病发病情况等。

  兵团卫生监督所负责完成全兵团重点职业病监测工作数据、资料(数据库)的审核、汇总,并将数据、资料(数据库)和工作总结报兵团卫生局审核后,于2010年8月底前上报卫生部卫生监督局。兵团卫生监督所还承担职业病检测机构的业务骨干和具体从事监测工作的人员的培训;组织相关人员认真撰写工作总结,内容包括监测哨点工作开展情况,对辖区内监测的重点职业病发病特点、规律和趋势进行分析,得出结论,提出对重点职业病监测工作的建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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