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卫生厅卫生监督所开展省管单位放射工作人员健康检查工作

2020-11-18 14:46发布

本文转载自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健康监督中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卫生部《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办法》的规定,按照山西省卫生厅的安排,山西省卫生厅卫生监督所积极开展2010年省管单位放射工作人员健康检查工作。对各单位放射工作人员健康监督检查采取发放健康检查通知、电话联系,下发监督意见书等多种形式进行,要求省管单位放射工作人员按照通知时间到省卫生厅批准的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检查机构,按照《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检查表》要求进行全面检查。同时要求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检查机构严格按照《放射工作人员健康标准》,本着科学、客观、公正、严谨的宗旨出具健康评价报告,以确保每一份健康评价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目前,山西省卫生厅卫生监督所共安排了27个省管单位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工作,占全年应检率100%,所涉及放射工作人员约800人。该项工作的开展对保障放射工作人员的健康与安全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目前,山西省卫生厅卫生监督所加紧对该项工作进行督导,争取圆满完成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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