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认真落实《重庆市卫生局关于印发2010年重庆市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要点的通知》(渝卫食综〔2010〕3号)、《重庆市卫生局关于印发2010年重庆市卫生监督重点检查实施计划的通知》(渝卫法监〔2010〕45号)要求, 2010年4月29-30日,重庆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召开了“重庆市2010年食品安全与学校卫生监督工作会”。全市40个区县卫生监督所分管食品安全与学校卫生监督工作负责人及相关监督人员共126人参加会议。
会议由食品卫生监督处郑华民副处长主持。谷政所长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阐明了召开这次工作会议的目的和意义,介绍了《食品安全法》出台后全市卫生行政部门开展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的情况并就如何开展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进行了培训,明确指出了食品安全职能调整后卫生监督机构食品安全工作重点,进一步强调了学校卫生监督的重要性,要求有条件的区县要设立学校卫生专门机构或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要全面履行学校卫生监督管理职责。
食品卫生监督处龚玲副处长总结了2009年全市食品安全与学校卫生监督工作,部署了2010年重庆市卫生监督重点检查实施计划,并对重庆市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程序进行了重点讲解。郑华民副处长对2010年学校卫生监督重点监督检查有关要求进行了详细的介绍。
参会代表通过认真学习,互相交流,对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程序有了深入了解,对重庆市学校卫生监督重点监督检查有关要求有了清晰的认识,相信此次会议的召开必将对全市开展2010年食品安全与学校卫生监督工作起到积极的指导作用。
(重庆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